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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人员申报初审办事指南表

发布时间:2020-11-18 17:43:17 人气:0 来源:新沟镇街燕岭社区

事项名称

三无人员申报初审

受理机构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办理类型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2.《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58号)

3.《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

4.《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16〕178号)第四条、第十条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办事条件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3.区城乡特困人员认定审批表;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及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证照或批复名称


运行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核→上报

承办机构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咨询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等方式咨询(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监督投诉方式

1.电话投诉。

电话号码:各街道电话(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2.窗口、信函投诉。

地址:各街道(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备注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夏时制时间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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