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申报办事指南表
发布时间:2020-11-18 17:36:57 人气:0 来源:新沟镇街燕岭社区
事项名称 |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申报 |
受理机构 |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办理类型 |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设定依据 | 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5号) |
办事条件 | 辖区内因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难需转移安置的家庭 |
申报材料 | 1.《XX区灾害生活救助申请表》,收原件; 2.身份证和户口簿(首页和家庭成员页),验原件收复印件。 |
法定时限 | 2天(救助金额低于10000元的) 4天(救助金额高于10000元的) |
承诺时限 | 2天(救助金额低于10000元的) 4天(救助金额高于10000元的)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无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证照或批复名称 | 发放救助金 |
运行流程 | 申请→受理→初审→现场核查→发放救助金 |
承办机构 |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咨询方式 |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等方式咨询(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监督投诉方式 | 1.电话投诉。 电话号码:各街道电话(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2.窗口、信函投诉。 地址:各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备注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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