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救助申报办事指南表
发布时间:2020-11-18 17:36:04 人气:0 来源:新沟镇街燕岭社区
事项名称 | 孤儿救助申报 |
实施机关 |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办理类型 |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2.《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 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1〕2号 |
办事条件 | 辖区内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
申报材料 | 1.孤儿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父母死亡证明或者失踪证明 4.村(社区)开会的评议记录 5.孤儿本人的申请书 6.孤儿本人的银行账号 |
法定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无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证照或批复名称 | 1.准予批准的,申请人可获得《儿童福利证》。 2.不予批准的,申请人不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运行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存档办结 |
承办机构 | 各社区(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咨询方式 |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等方式咨询(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监督投诉方式 | 1.电话投诉。 电话号码:各街道电话(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2.窗口、信函投诉。 地址:各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备注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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