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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户口补登证明办事指南表

发布时间:2020-11-20 15:35:29 人气:0 来源:新沟镇街燕岭社区

事项名称

出具户口补登证明

受理机构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办理类型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办事条件

(1)1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

(2) 公民或社会抚养机构依法收养的1岁以上未登记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

(3) 原已登记常住户口,因错误注销、计算机信息丢失等原因造成在计算机人口管理系统中查找不到人口信息的人员;

(4) 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并注销了户口,现被寻回或返回申请恢复户口的公民。

 

申报材料

(1) 补录人口信息审核表

(2) 从未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员: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出生证明材料(或DNA亲子鉴定书)、村(居)委会证明、社区或责任区民警与补登人员见面谈话的调查意见(年满16周岁的公民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3) 收养1周岁以上尚未登记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公民个人收养的,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救助保护)机构收养的,凭书面申请和社会福利(救助保护)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须包含证实2年以上未找到父母的情况及落户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等项目信息);

(4) 原已登记户口现查找不到户籍信息的人员: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和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原始依据(年满16周岁的公民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5) 人民法院宣告撤销失踪(死亡)的:人民法院撤销失踪(死亡)的证明、本人或亲属书面申请(年满16周岁的公民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12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及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证照或批复名称


运行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承办机构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咨询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等方式咨询(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监督投诉方式

1.电话投诉。

电话号码:各街道电话(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2.窗口、信函投诉。

地址:各街道(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备注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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