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残疾人贫困、就业、康复等意见及证明办事指南表
发布时间:2020-11-20 15:34:42 人气:0 来源:新沟镇街燕岭社区
事项名称 | 出具残疾人贫困、就业、康复等意见及证明 |
受理机构 |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办理类型 |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设定依据 | 《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2014年8月25日通过)第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2014年8月25日通过)第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 |
办事条件 | 申请人身份应为由残联部门认定的,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
申报材料 | 1. 残疾人证; 2. 贫困、就业、康复等意见及证明 2.身份证; 3.户口簿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无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证照或批复名称 | 准允受理 |
运行流程 | 申请→审核 |
承办机构 |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咨询方式 |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等方式咨询(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监督投诉方式 | 1.电话投诉。 电话号码:各街道电话(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2.窗口、信函投诉。 地址:各街道(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备注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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