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初审办事指南表
发布时间:2020-11-18 17:46:36 人气:0 来源:新沟镇街燕岭社区
事项名称 | 就业失业登记初审 |
受理机构 |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办理类型 |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设定依据 | 市人社局《关于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建立就业信息监测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武人社办[2011]39号) |
办事条件 |
1.年满16周岁,已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关闭、破产经营的; 4.失地农民;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7.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8.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
申报材料 |
1.在单位就业人员失业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关闭、破产经营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停业证明(非个体工商户主和私营企业业主不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3.《武汉市失业人员登记表》,收原件; 4.居民户口薄 5.居民身份证 6.2寸相片 |
法定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无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证照或批复名称 |
1.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可获得《业务办结回执单》。 2.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可获得《业务办理申请不予准许通知书》。 |
运行流程 | 申请→审核→办结 |
承办机构 |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咨询方式 |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等方式咨询(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监督投诉方式 | 1.电话投诉。 电话号码:各街道电话(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2.窗口、信函投诉。 地址:各街道(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备注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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