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申请代办办事指南表
发布时间:2020-11-18 17:19:43 人气:0 来源:新沟镇街燕岭社区
事项名称 |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申请代办 |
实施机关 | 武汉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
办理类型 |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设定依据 | 1.《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号); 2.《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60号); 3.湖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试行)》的通知(鄂人口政[2008]9号); 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81号) |
办事条件 | 武汉市辖区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条件对象 |
申报材料 | 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残疾证、收养证明、独生子女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婚姻证明、夫妻生育证明、夫妻近期2 寸免冠合影照片 1 张 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调查材料记录表 |
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无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证照或批复名称 | 审查合格的给予特别扶助金,审查不合格的不予给付。 |
运行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给付 |
承办机构 | 各社区(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咨询方式 |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等方式咨询(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监督投诉方式 | 1.电话投诉。 电话号码:各街道电话(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2.窗口、信函投诉。 地址:各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计生办)(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备注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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