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报办事指南表
发布时间:2020-11-20 15:17:17 人气:0 来源:新沟镇街燕岭社区
事项名称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报 |
受理机构 |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办理类型 |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 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四条第三款 |
办事条件 | 1、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 3、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 |
申报材料 | 1.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原件1份,拟留件); 2.填写注有经营者基本情况、经营品种、技术人员、设施设备情况等内容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拟留件); 3.林木种子检验、储藏、保管等技术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拟留件); 4.林木种子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复印件1份,拟留件); 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拟留件);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无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证照或批复名称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结 |
运行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承办机构 |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咨询方式 |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等方式咨询(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监督投诉方式 | 1.电话投诉。 电话号码:各街道电话(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2.窗口、信函投诉。 地址:各街道(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备注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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