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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初审办事指南表

发布时间:2020-11-20 14:03:22 人气:0 来源:新沟镇街燕岭社区

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初审

受理机构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办理类型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设定依据

  1.《关于武汉市社会保险补贴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武人社发[2016]28号)

  2.《关于印发武汉市相关社会保险补贴信息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21号)

  3.《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补贴对象的通知>》武人社发[2011]93号;

  4.《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武人社发[2014]47号;

  5.《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财社[2012]1024号

 

办事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及初审

申报材料

  1. 灵活就业证明  

  2. 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初次申报或变更时需提供原件核查,其他情况只需提供复印件

  3. 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初次申报或变更时需提供)

  4. 本人身份证(初次申报或变更时需提供)

  5.《就业失业登记证》(初次申报或变更时需提供)

  6. 上季度每月个人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凭证(“武汉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专用凭证”;原中央、省属在汉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省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同时提供“武汉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专用凭证”和省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个人申报核定单”)

  7. 本人填写《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初次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8. 已有工商银行储蓄卡的申请人,提供工商银行储蓄卡

法定时限

30 个工作日(不包括申报10个工作日和公示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及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证照或批复名称

1.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可获得《业务办结回执单》。
   2.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可获得《业务办理申请不予准许通知书》。

运行流程

申请→受理→公示→拨款

承办机构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咨询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等方式咨询(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监督投诉方式

1.电话投诉。

电话号码:各街道电话(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2.窗口、信函投诉。

地址:各街道(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备注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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