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初审办事指南表
发布时间:2020-11-20 14:03:22 人气:0 来源:新沟镇街燕岭社区
事项名称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初审 |
受理机构 |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办理类型 |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设定依据 | 1.《关于武汉市社会保险补贴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武人社发[2016]28号) 2.《关于印发武汉市相关社会保险补贴信息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21号) 3.《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补贴对象的通知>》武人社发[2011]93号; 4.《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武人社发[2014]47号; 5.《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财社[2012]1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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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条件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及初审 |
申报材料 | 1. 灵活就业证明 2. 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初次申报或变更时需提供原件核查,其他情况只需提供复印件 3. 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初次申报或变更时需提供) 4. 本人身份证(初次申报或变更时需提供) 5.《就业失业登记证》(初次申报或变更时需提供) 6. 上季度每月个人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凭证(“武汉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专用凭证”;原中央、省属在汉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省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同时提供“武汉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专用凭证”和省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个人申报核定单”) 7. 本人填写《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初次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8. 已有工商银行储蓄卡的申请人,提供工商银行储蓄卡 |
法定时限 | 30 个工作日(不包括申报10个工作日和公示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0个工作日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无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证照或批复名称 | 1.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可获得《业务办结回执单》。 |
运行流程 | 申请→受理→公示→拨款 |
承办机构 |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咨询方式 |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等方式咨询(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监督投诉方式 | 1.电话投诉。 电话号码:各街道电话(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2.窗口、信函投诉。 地址:各街道(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备注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