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申报办事指南表
发布时间:2020-11-18 18:01:56 人气:0 来源:新沟镇街燕岭社区
事项名称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申报 |
受理机构 |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办理类型 |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第三条 2.《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5〕41号)第二条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二章 4.《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鄂人社发〔2015〕37号 ) |
办事条件 | 1.本人户籍所在地为本辖区。 2.年满16周岁。 3.非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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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 武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 居民户口薄 3.居民身份证 4.电子照片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无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证照或批复名称 | 1.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可获得《业务办结回执单》。 2.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可获得《业务办理申请不予准许通知书》。 |
运行流程 | 申请→审核→办结 |
承办机构 |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咨询方式 |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等方式咨询(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监督投诉方式 | 1.电话投诉。 电话号码:各街道电话(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2.窗口、信函投诉。 地址:各街道(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备注 | 办理时间:每月1-2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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