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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就业援助申报办事指南表

发布时间:2020-11-18 17:51:51 人气:0 来源:新沟镇街燕岭社区

事项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就业援助申报

受理机构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办理类型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设定依据

市人社局《关于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建立就业信息监测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武人社办[2011]39号)

办事条件

1.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申请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内);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申报材料

1.《武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收原件;

2.残疾人提供残疾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提供低保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毕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5.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提供民政部门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6.失地农民提供土地征用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失业证明(如社保或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8.居民户口薄

9.居民身份证

10.2寸相片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及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证照或批复名称

 1.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可获得《业务办结回执单》。

 2.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可获得《业务办理申请不予准许通知书》。


运行流程

申请→审核→办结

承办机构

(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咨询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等方式咨询(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监督投诉方式

1.电话投诉。

电话号码:各街道电话(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2.窗口、信函投诉。

地址:各街道(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备注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可根据自身情况具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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